FDD MOH(Law on Food 2013):老挝营养标签
FDD MOH(Law on Food 2013),依据 Law on Food No. 04/NA (2013) - FDD MOH / Codex-aligned 的老挝营养标签:7 项强制营养素,按每 100 g 或 100 ml 标示,包装上使用老挝文。免费生成合规标签。
Reviewed against Law on Food No. 04/NA (2013) - FDD MOH / Codex-aligned · Page updated October 25, 2026
老挝的营养标示要求
在老挝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必须依据 Law on Food No. 04/NA (2013) - FDD MOH / Codex-aligned 带有营养声明。本页介绍 Laos - FDD MOH (Law on Food 2013) 格式:以国际食品法典为基础的老挝文标示,由食品药品司实施。一张合规的老挝营养标签要标示 7 项强制营养素: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碳水化合物、总糖和钠。数值按每 100 g 或 100 ml 标示,能量同时以 kcal 和 kJ 表示,标示钠而不是盐。面板标题为“Nutrition Information”。包装上必须使用老挝文。没有强制性的包装正面警示标识制度。NFL 依据你的配方生成可直接印刷的老挝营养标签,自动套用老挝的舍入规则与参考摄入量,并导出为 PDF、PNG、SVG、JPG 或 EPS。
官方法规
关键事实
老挝食品标示要求与法律框架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食品安全由卫生部依据 2013 年 7 月 24 日第 33/NA 号《食品法》(修订版)(Law on Food (Amended) No. 33/NA)管理,该法现行有效。在老挝生产、进口、出口或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老挝食品标准;没有老挝标准时,适用相关的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这是强制要求。
该法规定,在老挝分销、销售、供应、进口、出口或捐赠的食品必须标示,并要求标签提供详细、正确的信息。具体规则载于单独的法规中,包括卫生部 2009 年 3 月 18 日第 519/MOH 号《食品标示决定》,老挝官方贸易门户网站将其列为现行有效。
老挝食品标签的语言要求
《食品法》允许使用老挝文和/或一种主要国际语言标示。针对预包装产品的更具体规则则更进一步,规定在老挝生产、进口和销售的预包装产品必须使用老挝文信息。对于零售的预包装食品,应将老挝文视为必需。
依据 2020 年 11 月 27 日第 1572/DSM.MOST 号包装管理决定,标签信息必须清晰、易读、易懂且不易擦除,任何外文文本都必须与老挝文文本一致。预包装产品的强制标示事项在适用时包括:
- 产品名称;
- 责任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 数量或净含量;
- 生产和到期信息;
- 使用说明和储存信息;
- 配料;以及
- 警示。
老挝进口食品标示与本地标签
老挝贸易门户网站列出了一项针对进口食品的强制标示要求,依据为《食品法》、第 519/MOH 号决定以及现行的进出口和过境决定。进口食品还需要取得卫生部的进口许可,并依据 2024 年 9 月 25 日第 3091/MOH 号决定,接受食品药品司的管控和边境程序。
工业和商业部 2015 年 12 月 16 日第 2501/MOIC.DTD 号关于老挝文标示的令,要求进口消费品在分销前标示老挝文信息,过境或再出口商品另行处理。
来源:进口食品标示要求,以及 第 2501/MOIC.DTD 号老挝文标示令。
老挝营养标签要求
老挝官方来源并未确认每种预包装食品都须标示普遍适用的营养成分表。《食品法》赋予消费者获得有关营养成分、安全、质量和储存的正确信息的权利,并规定老挝标准(或在没有老挝标准时的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为强制要求。
如果产品标准或适用的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要求提供营养信息,就必须提供。请查阅适用于你产品的标准,而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无需营养信息。
资料来源
本页依据以下原始文件编写,核查日期为 2026-10-04。
NFL 如何处理
- 为每种营养素套用正确的舍入规则
- 使用该辖区对应的 Daily Value / 参考摄入量表
- 触及阈值时自动渲染所需的包装正面警示标识
- 在需要时处理多语言标签(EN/FR、EN/ES 双语,阿拉伯文 + EN 等)
- 导出可直接印刷的矢量 PDF、PNG、SVG、JPG 和 EPS
常见问题
相关格式
如何生成
- 打开生成器:免费账户,无需信用卡
- 在格式栏中选择“Laos - FDD MOH (Law on Food 2013)”
- 输入配料(搜索 USDA FoodData Central,或添加自定义配料)
- 标签实时渲染,一键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