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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CAA 栄養成分表示(別記様式3):日本营养标签

CAA 栄養成分表示(別記様式3),依据 Food Labelling Act 2015(Annex 別記様式2 / 別記様式3)的日本营养标签:5 项强制营养素,按销售状态下的每份标示,包装上使用日文。免费生成合规标签。

Reviewed against Food Labelling Act 2015 (Annex 別記様式2 / 別記様式3) · Page updated October 25, 2026

Jurisdiction
Japan (packaged food sold at retail)
Regulation
Food Labelling Act 2015 (Annex 別記様式2 / 別記様式3)
Effective
1 April 2015
Official source
www.caa.go.jp
生成日本标签返回全部格式

日本的营养标示要求

在日本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必须依据 Food Labelling Act 2015(Annex 別記様式2 / 別記様式3)带有营养声明。本页介绍 Japan - CAA 栄養成分表示 (別記様式3) 格式:格式 3 的扩展版每 100g 表式,含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细分项,两栏。一张合规的日本营养标签要标示 5 项强制营养素:熱量, たんぱく質, 脂質, 炭水化物 和 食塩相当量。数值按销售状态下的每份标示,能量以 kcal 计,标示食盐相当量而不是盐。面板标题为“栄養成分表示”。包装上必须使用日文。没有强制性的包装正面警示标识制度。NFL 依据你的配方生成可直接印刷的日本营养标签,自动套用日本的舍入规则与参考摄入量,并导出为 PDF、PNG、SVG、JPG 或 EPS。

官方法规

引用条款
Food Labelling Act 2015(Annex 別記様式2 / 別記様式3)
生效情况
2015 年 4 月 1 日
适用范围
日本(零售的预包装食品)
来源

关键事实

强制营养素(5 项)
熱量, たんぱく質, 脂質, 炭水化物 和 食塩相当量
标示基准
按销售状态的每份
能量单位
kcal
钠或盐
以钠标示,而非盐
面板标题
栄養成分表示
标签语言
包装上必须使用日文
包装正面
没有强制性的包装正面警示标识制度

日本的扩展营养标签格式(附件格式 3)

日本的营养标示规则规定在《食品标示基准》(Food Labeling Standards,2015 年内阁府令第 10 号)中,现行有效,由消费者厅(CAA)负责执行。面向一般消费者的预包装加工食品必须标示营养信息,《食品标示基准》中的豁免情形除外。

基本标签(附件格式 2)只列出强制标示的五项。企业增加其他营养素时,适用附件格式 3 的扩展版式,或采用《食品标示基准》和消费者厅指南所允许的、同样清晰的分组呈现方式。

附件格式 3 中的顺序是强制性的:能量、蛋白质、脂质及其组成成分、碳水化合物及其组成成分、食盐相当量,然后是《食品标示基准》涵盖的任何其他营养素。不得为仿照外国“Nutrition Facts”设计而重新排列顺序。

来源:《食品标示基准》附件格式,消费者厅。

强制、推荐和自愿标示的营养素

日本将营养素分为三组:

  • 强制:能量、蛋白质、脂质、碳水化合物,以及以食盐相当量(食塩相当量)表示的钠;
  • 推荐:饱和脂肪和膳食纤维,鼓励企业标示,但不属于强制标示的五项;以及
  • 自愿:其他列明的营养素,例如 n-3 和 n-6 脂肪酸、胆固醇、糖质(糖質)、糖类(糖類)以及列明的维生素和矿物质。

有一条关联规则是强制性的:如果标示了糖质或膳食纤维,两者都必须作为碳水化合物的组成部分一并标示。未标示的营养素在扩展格式中直接省略。

“recommended”(推荐)类别是日本制度的一个独特之处;欧盟和美国都没有对应的中间层级。

来源:《食品标示基准》第 3、6、7 条及附件格式 3,以及 消费者厅,营养标示。

每 100 g、每份与食盐相当量

必须注明数值的基准,这是强制要求。基准可以是每 100 g、每 100 ml、每份、每包装或附件格式 3 允许的其他单一单位。按每份标示时,还必须标明一份的量。

钠以食盐相当量标示,这是强制要求,而不能只标示钠。食盐相当量是钠乘以《食品标示基准》规定的换算系数。

对于未添加钠盐的食品,还可以自愿标示钠,并在其后标示食盐相当量。外国式的只标钠的一行不符合规定。

来源:《食品标示基准》附件格式 3。

进口食品与扩展格式

在日本销售的进口食品必须符合《食品标示基准》,所有强制标示信息都必须使用日文。仅使用出口国语言的营养成分表不符合规定。

由一家在日本的企业(通常是进口商)对日文标签负责。如果进口产品只标示强制的五项,使用基本的附件格式 2 版式即可;如果增加饱和脂肪、膳食纤维、胆固醇、糖类或其他营养素,这些营养素必须遵循附件格式 3 或同样清晰的分组呈现方式。

因此,美国或欧盟的营养成分表必须重新制作,而不只是翻译:顺序不同,用食盐相当量代替钠,并且全部使用日文术语。

来源:消费者厅,面向企业的营养标示,以及 消费者厅,《食品标示法》与《食品标示基准》。

NFL 如何处理

  • 为每种营养素套用正确的舍入规则
  • 使用该辖区对应的 Daily Value / 参考摄入量表
  • 触及阈值时自动渲染所需的包装正面警示标识
  • 在需要时处理多语言标签(EN/FR、EN/ES 双语,阿拉伯文 + EN 等)
  • 导出可直接印刷的矢量 PDF、PNG、SVG、JPG 和 EPS

常见问题

什么是日本的附件格式 3(Appended Form 3)营养标签?
这是《食品标示基准》中的扩展版式,用于在强制标示的五项之外再标示其他营养素。它按规定顺序增加饱和脂肪、胆固醇、糖类、膳食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等项目的行。
在日本,哪些营养素是强制、推荐和自愿标示的?
强制:能量、蛋白质、脂质、碳水化合物和食盐相当量。推荐:饱和脂肪和膳食纤维。自愿:胆固醇、糖类、脂肪酸、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其他营养素。
糖质和膳食纤维必须一起标示吗?
是的。只要标示其中一项,两项都必须作为碳水化合物的组成部分一并标示。
日本营养标签必须按每 100 g 标示吗?
不必。按每 100 g、每 100 ml、每份或每包装标示都可以,但必须注明基准;如果按每份标示,必须标明一份的量。
日本标签上如何标示钠?
以食盐相当量(食塩相当量)标示。未添加钠盐的食品还可以在其旁自愿标示钠。
进口食品在日本可以保留外国营养成分表吗?
不可以。信息必须使用日文并遵循日本格式,并由一家在日本的企业对标签负责。

如何生成

  • 打开生成器:免费账户,无需信用卡
  • 在格式栏中选择“Japan - CAA 栄養成分表示 (別記様式3)”
  • 输入配料(搜索 USDA FoodData Central,或添加自定义配料)
  • 标签实时渲染,一键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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